异地离婚手续如何办理
夫妻感情不和,想要离婚怎么办,该如何离婚?对于夫妻双方身处异地的离婚手续又该如何办理呢?根据法律的规定,离婚方式有两种: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如果双方都同意离婚可以协议离婚,也可以选择起诉离婚。对于异地离婚的夫妻来说,可以根据自己的情况决定选择哪种方式,如果您不知道如何抉择,建议询问专业的婚姻律师进行判断。
一、想要离婚怎么办
法律上规定的离婚方式有两种,一是协议离婚,一是诉讼离婚。
可以协议离婚的情况:
只要夫妻双方自愿解除婚姻关系,并且就离婚相关问题(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债权债务等)达成一致意见,就可以向民政局申请离婚登记
需要诉讼离婚的情况:
1、只有一方要求坚决要求离婚的
2、虽然双方同意离婚但未就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债权债务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的
3、一方当事人或双方当事人是限制民事行为或无民事行为能力的
4、未在国内办理结婚登记的
5、双方或一方无法回户口所在地亲自办理的
二、异地离婚手续如何办理
1、符合协议离婚条件的,可以选择协议离婚,但是必须当事人双方可到原结婚登记机关或一方户口所在地登记离婚。
2、如果身在异地不方便回户口所在地,可以选择起诉离婚。
夫妻一方在外地,其中一方又不愿意离婚,或愿意离婚,但对子女抚养、财产处理等方面未达成协议的,根据我国法律有关规定,可区分不同情况向有权管辖的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1)向被告住所地(通常指户口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也就是说,由要求离婚的一方向不愿意离婚的一方的住所地人民法院提出离婚申请,若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就向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
(2)向原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按照我国《民事诉讼法》第23条的规定,夫妻一方在外地的下列情况,可向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离婚:一是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二是被劳动教养的人;三是被监禁的人。
(3)非军人对军人提出的离婚诉讼,如果军人一方为非文职军人,向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出离婚申请;如果离婚诉讼双方当事人都是军人的,向被告住所地或者被告所在地团级以上单位驻地的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4)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可向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向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没有经常居住地的,向原告起诉时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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